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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有关规定,下列地块拟改变用地用途,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意向用地者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原土地用途 | 现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补缴出让金单价(元/平方米)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嘉兴市宏大建筑有限公司 | 东栅园区二号路北 | 14719.5 | 工业用地 | 其他商务用地 | 终止日期到2056年8月31日 | 2254 | 不大于35% | 2.0-2.5 | 不小于25% | 不高于65米 |
上述地块的有效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12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公示情况将在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1773号
联系电话:0573-82850710、0573-82838253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