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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NHYS20240424002)

发布日期:2024-04-24 18:00    浏览次数:

吴国良因保管不善,将00825445嘉土国用(2015)第620576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国良

20244 月24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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