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XZYS20240611001)
周超超因保管不善,001933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超超
2024年6月11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