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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XZYS20240611001)

发布日期:2024-06-11 14:23    浏览次数:

周超超因保管不善,001933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超超

2024年6月11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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