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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NHNFYS20240607003

发布日期:2024-06-07 18:09    浏览次数:

  倪良斌  因保管不善,将 00425891、 嘉土国用(2010)第445830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倪良斌

    2024年6 月 7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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