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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NHYS20230919002)

发布日期:2024-08-01 18:00    浏览次数:

周金花因保管不善,将00870217、嘉土国用(2016)第640110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金花

20248 月1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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