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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创新“通则式”管理——村庄规划管理有了“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4-08-16 10:36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近日,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项目有了新进展,在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情况下,以规划落实方案作为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大大缩短了项目落地时间。

今年5月,海宁在全省率先出台并实施《海宁市“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通则”),提出对于不需要编制或暂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通过“通则”来“按图索骥”进行相关开发建设活动。根据不同乡村建设项目类型,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区域,可以直接依据“通则”或编制规划落实方案,作为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

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海宁共划定村庄建设边界规划新增潜力空间13.46平方千米,对未来边界内的新增农民建房、公共设施建设需求应保尽保;项目类型符合相关管控要求的,可直接依据“通则”办理规划许可。同时,结合总规编制重点安排了2600亩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规模,专项保障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落地。如盐官镇钱江潮稻米全产业链项目,作为海宁首个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规划用地35亩,总投资1亿元,目标建成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通则”实施后,让项目的开工时间比预期提前了近两个月。

“海宁通则”是浙江省乡村地区首个“通则式”管理规定的试点成果,将在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和美共富乡村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全省乡村地区的规划管理提供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