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住有所居迈向生态宜居——我市启动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4-08-16 14:45 浏览次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8月12日,我市正式出台《关于嘉兴市区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更好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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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明确通过设置绿化平台和采用绿色建筑技术等方法,形成层叠错落的立体绿化空间,以户属开敞或多户共享的空中花园来营造立体生态住宅。并就定范围、细要求、明政策等方面对探索新一代立体生态住宅予以支持、明确和指导。
实施意见明确试点工作适用于嘉兴市区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用地,在符合立体生态住宅的空间类别、适用类型、建筑设计、面积和绿化等技术要求和日照消防要求的基础上,立体绿化空间可享受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纳入配套指标计算等多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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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试点项目的甄选落地和经验的不断积累,我市有望在江南水乡底色上增添一笔绿色的立体城市景观,创新长三角绿色生态宜居品质路径。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指导属地政府从夯实前期审查、规范宣传和销售、严把竣工验收关口、加强后期监督管理等全生命周期强化保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