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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NHZF20240830002)

发布日期:2024-08-30 17:36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9)嘉秀不动产证明第0000652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抵押权

330401009023GB00025F00160024、330401009023GB00025F00160047

嘉兴市禾源新都16幢603室及车库603C


2

浙(2018)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24108号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滨支行

抵押权

330402008028GB00062F00120129

嘉兴市好第坊12幢129室


3

浙(2019)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1097号

陶*君

土地/房屋

330402012027GB00345F00030006、330402012027GB00345F00030027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水月轩3幢3单元106室及配套11室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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