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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JKZF202501270002

发布日期:2025-01-27 14:41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144904

嘉土国用(2004)第151835号

刘*舜

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330411004027GB00103F00110018

330411004027GB00103F00110033

嘉兴市亚厦风和苑康宁居11幢404室及车库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7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