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JKZF202501270002
发布日期:2025-01-27 14:41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0144904 嘉土国用(2004)第151835号 | 刘*舜 | 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 330411004027GB00103F00110018 330411004027GB00103F00110033 | 嘉兴市亚厦风和苑康宁居11幢404室及车库 |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7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