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事中事后监管、土地储备等工作。分管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联系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综合服务、城市风貌服务和市政交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