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事业单位

    发布日期:2025-01-09 10:16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机构职能

    一、将嘉兴市规划管理局(挂嘉兴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牌子)更名为嘉兴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挂嘉兴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牌子),为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城市发展、区域协调、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起草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各类规划。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初审。承担市本级城市风貌、城市设计工作。承担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前期研究。承担市本级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基础测绘,参与全市卫星导航基准服务工作,承担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成果质量管理以及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管理的技术性工作。参与测绘信用体系建设管理、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和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承担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承担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服务、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信息化、大数据管理工作,整合、归纳、管理以及开发分析利用数据资源。承担市本级相关电子政务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办公网络、信息系统、电子设备、网络信息安全的统筹整合和集约化建设管理。

    嘉兴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设综合服务处、区域规划服务处、城市风貌服务处、市政交通服务处、测绘服务处、地理信息与数据服务处6个内设机构。

    嘉兴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设立南湖、秀洲、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分中心,为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的正科级分支机构,分中心不作为独立的事业法人,接受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嘉兴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事业编制57名〔含南湖分中心10名、秀洲分中心9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分支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正科长级9名(内设机构6名,分支机构各1名)、副科长级7名(内设机构4名,分支机构各1名)。岗位合同工数额2名。

    二、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及服务工作。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工作制度和服务质量建设。承担市本级权籍调查、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入库、数据整合、系统维护、证书资料管理等具体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权属争议调处案件调查、取证等具体工作。

    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权籍调查科、登记指导科、档案管理科4个职能科室。

    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设立南湖、秀洲、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分中心,为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副科级分支机构,分中心不作为独立的事业法人,接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0名〔含南湖分中心11名、秀洲分中心11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5名〕。设主任1名(副县处长级);副主任3名(正科长级);内设职能科室正职4名(副科长级);分中心主任各1名(副科长级)。岗位合同工数额46名〔含南湖分中心15名、秀洲分中心15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10名〕。

    三、将嘉兴市统一征地办公室更名为嘉兴市统一征地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政府实施统一征地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征地政策的研究、起草,提出全市相关征地政策建议。参与指导落实全市征地补偿、征地程序、征地信息公开和征地补偿风险防范机制以及上级对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等工作。

    嘉兴市统一征地中心事业编制21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科长级1名、副科长级2名。

    四、嘉兴市土地储备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储备计划。承担储备土地、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使用的具体工作。配合做好储备土地供应前相关工作。配合拟订土地储备相关政策制度,配合指导县(市)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嘉兴市土地储备中心事业编制9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长级1名、副科长级1名。

    五、将嘉兴市土地整理中心更名为嘉兴市国土整治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参与并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海域海岛海岸线(除港口岸线)、海洋生态等整治修复、资源调查、相关规划编制及市级以上重大工程评选等工作。承担上述具体项目质量、面积、新增耕地等复核和评估工作。开展相关宣传、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嘉兴市国土整治中心事业编制6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长级1名、副科长级1名。

    六、将嘉兴市国土资源财务中心更名为嘉兴市自然资源财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同做好市级土地、矿产资源、林业等非税收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专项经费的收缴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决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绩效评价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嘉兴市自然资源财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七、将嘉兴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更名为嘉兴市地质与海洋监测站,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地下水动态、地面沉降等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全市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建议。承担海洋生态监测和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

    嘉兴市地质与海洋监测站事业编制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

    八、将嘉兴市林特技术推广总站更名为嘉兴市林业技术推广站,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不再挂嘉兴市林业工作站、嘉兴市蚕桑管理站(嘉兴市蚕桑研究所、嘉兴市蚕种管理站)牌子。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林业研究、成果转化、示范推广及培训工作。指导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工作。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及推广项目的申报、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林木品种(良种)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参与起草林木种苗地方标准。指导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嘉兴市林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8名(含南湖分站1名、秀洲分站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长级1名、副科长级1名。

    九、将市本级15个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统一更名为镇(街道)自然资源所,为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余新镇、新丰镇、大桥镇、七星街道、东栅街道、城南街道和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洪合镇、王店镇、王江泾镇、油车港镇、新城街道、嘉北街道、塘汇街道自然资源所事业编制各4名,共60名。

    十、嘉兴市秀洲区建设用地管理站,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受理秀洲区范围内的有关项目用地、土地征(使)用、农用地转用和征用报批方案的编制、审核、报批和管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政府实施秀洲区范围内统一征地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统一征地中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工作。承担征地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税收缴具体工作。

    嘉兴市秀洲区建设用地管理站事业编制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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