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面提升地矿行政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与管理水平,9月25日至26日,全省地矿行政管理业务培训班在嘉兴举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院,及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矿业务分管领导与处(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省自然资源厅相关业务处室及省地质院业务支撑部门专家授课,聚焦新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矿业权登记许可、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审查、绿色矿山管理等核心业务,精准讲解政策要点,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的专业储备与履职能力。

会议强调,一是要构建适配新矿产资源法的管理体系。跟踪衔接过渡期间新矿产资源法的实施情况,协同推进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二是要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大战略性矿产、优势矿产等资源要素保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矿产资源领域转型升级。三是要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验收入库进度,提升日常巡查及储量监测质量,并抓紧做好“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