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NHZF20250219001)
发布日期:2025-02-19 18:16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0)嘉开不动产证明第0016574号 | 吴*滢 | 土地/房屋 | 330401008023GB00081F00180032 | 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悦珑庭18幢1单元1604室 | |
2 | 浙(2018)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26497号 | 刘* | 土地/房屋 | 330402011022GB99057F00360137 |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春风里36幢1805室 |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9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