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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XZZF20250313002)

发布日期:2025-03-13 09:04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8)嘉秀不动产证明第0005075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洪合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土地/房屋

330411006017GB00326F00010493等共165

嘉兴市洪合镇嘉洪大道2208号2212室、2196室等共165套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313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