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XZZF20250313002)
发布日期:2025-03-13 09:04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8)嘉秀不动产证明第0005075号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洪合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土地/房屋 | 330411006017GB00326F00010493等共165个 | 嘉兴市洪合镇嘉洪大道2208号2212室、2196室等共165套 |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