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单位申请,下列地块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用地意向单位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规划用地 性质 | 拟供地方式 |
1 | 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G1522常台高速浙苏界至南湖枢纽互通段改扩建工程 | 城南街道,常台高速两侧、万国路以东、南郊河以西区域 | 61271 | 公路用地 | 划拨 |
上述地块的有效公示期为10日(4月23日至5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给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无异议后,我局将报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审批,为用地意向单位办理划拨手续。
联系人: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俞燕婷 电话:83680589
地 址:嘉兴市经开区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B楼四楼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