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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NHZF20250430001

发布日期:2025-04-30 23:04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9)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4445号

*春

抵押权 

330402004017GB00111F00030002

嘉兴市建国北路122-126号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430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