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NHZF20250430001
发布日期:2025-04-3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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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9)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4445号 | 柯*春 | 抵押权 | 330402004017GB00111F00030002 | 嘉兴市建国北路122-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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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3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