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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有关规定,下列地块拟补缴土地出让金,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 | 宗地位置坐落 | 土地面积(M2) | 房屋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房屋性质 | 出让年限 | 补缴出让金总价(元) |
浙江尚湖置业有限公司 | 嘉兴市汇众广场7幢306室 | 118.93 | 413.32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商业服务 | 终止日期到2054年9月22日 | 64892 |
上述地块的有效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公示情况将在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1773号
联系电话:0573-82850710、0573-82838253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