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自然测许〔2025〕51号)
发布日期:2025-05-15 09:21 浏览次数:申请人:嘉兴天浪测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根华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洪兴路2323号海洲之星1301室-A-3
你(单位)提出的“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513557
有效期至:2030年05月11日
专业类别及作业限额: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海洋测绘(不得从事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不得从事连片区域100 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和扫海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05月12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