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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海塘安澜工程(白沙湾至水口段)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6 17: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16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我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740  邮编:310007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53号,联系电话:0573-82799315      邮编:3140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联系电话:0573-85825592,邮编:314200。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备注

平湖市海塘安澜工程(白沙湾至水口段)

平湖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钱塘江北岸独山围堤(不含外闸)东侧,白沙湾治江围堤延伸段西侧

特殊用海/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44.3253公顷

40

海塘安澜提升工程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6日

平湖市海塘安澜工程(白沙湾至水口段)海域位置

平湖市海塘安澜工程(白沙湾至水口段)用海公示.pdf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