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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NHZF20250520001)

发布日期:2025-05-21 08:48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24362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抵押权

330402001024GB00174F00010102

嘉兴市开盛小商品批发市场(西区)1100室

2

0024362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抵押权

330402001024GB00174F00010088

嘉兴市开盛小商品批发市场(西区)1086室

3

浙(2016)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05224号

石*健、袁*兰

土地房屋

330402011022GB00941F00080024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春风里8幢506室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