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NHZF20250520001)
发布日期:2025-05-21 08:48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0243629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抵押权 | 330402001024GB00174F00010102 | 嘉兴市开盛小商品批发市场(西区)1100室 | |
2 | 00243626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抵押权 | 330402001024GB00174F00010088 | 嘉兴市开盛小商品批发市场(西区)1086室 | |
3 | 浙(2016)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05224号 | 石*健、袁*兰 | 土地房屋 | 330402011022GB00941F00080024 |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春风里8幢506室 |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