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NHZF20250610001
发布日期:2025-06-1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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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7)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5675号 | 金* | 土地/房屋 | 330402012030GB00256F00430084 |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香湖别墅43幢304室 | |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6月1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