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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NHZF20250610001

发布日期:2025-06-10 17:50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7)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15675号

金*

土地/房屋

330402012030GB00256F00430084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香湖别墅43幢304室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6月1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