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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XZYS20250617002)

发布日期:2025-06-17 14:49    浏览次数:

许卫康因保管不善,将00727882、嘉秀洲国用(2014)第46220号、00727886、嘉秀洲国用(2014)第462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卫康

2025年6月17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