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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FQZF20250618001)

发布日期:2025-06-18 17:56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嘉郊集用(1993)字第12010566号

*生

土地/房屋


联丰村2组


2

南集用(2016)01841

*东

土地/房屋


凤桥镇陈良村4组


3

南集用(2015)01165

*

土地/房屋


凤桥镇联丰村7组


4

南集用(2015)01164

*根

土地/房屋


凤桥镇联丰村7组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618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