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JKZF20250625023
发布日期:2025-06-25 16:20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2)嘉开不动产权第0018252号 | 李*飞 | 房屋及土地 | 330401008013GB00099F00080025 | 嘉兴市乌桥路352号 | |
2 | 浙(2022)嘉开不动产权第0018251号 | 李*飞 | 房屋及土地 | 330401008013GB00099F00080026 | 嘉兴市乌桥路344号 |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5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