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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JKZF20250625023

发布日期:2025-06-25 16:20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2)嘉开不动产权第0018252号

李*飞

房屋及土地

330401008013GB00099F00080025

嘉兴市乌桥路352号


2

浙(2022)嘉开不动产权第0018251号

李*飞

房屋及土地

330401008013GB00099F00080026

嘉兴市乌桥路344号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5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