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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NHZF20250710001)

发布日期:2025-07-10 17:14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562781、嘉土国用(2013)第553929号

嘉兴市大舜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房屋

330401009010GB00024F00010364

嘉兴市中纬大厦2221室


2

00562544、嘉土国用(2013)第553990号

嘉兴市大舜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房屋

330401009010GB00024F00010127

嘉兴市中纬大厦1115室


3

00562592、嘉土国用(2013)第553940号

嘉兴市大舜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房屋

330401009010GB00024F00010175

嘉兴市中纬大厦1321室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