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依职权注销登记公告编号:YXZQ20250709001
发布日期:2025-07-10 19:05 浏览次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灭失原因需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公告。权利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拟注销土地权利的行为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日之前)持相关证据和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向我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按规定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湖区余新镇渔里路500号205室
联 系 方 式: 057383166593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不动 产证 书号 | 权利 类型 性质 | 用途 | 权利 面积 (m2) | 注销原因 |
1 | 陈*全 |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普光村 | 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0039688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住宅 | 137.27/274.54 | 不动产灭失 |
2 | 高*相 |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普光村张家桥20号 | 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0039913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住宅 | 109.29/181.99 | 不动产灭失 |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9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