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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依职权注销登记公告编号:YXZQ20250709001

发布日期:2025-07-10 19:05    浏览次数: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灭失原因需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公告。权利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拟注销土地权利的行为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日之前)持相关证据和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向我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按规定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湖区余新镇渔里路500号205

联   系    方    式: 057383166593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不动

产证

书号

权利

类型

性质

用途

权利

面积

(m2

注销原因

1

陈*全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普光村

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0039688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住宅

137.27/274.54

不动产灭失

2

高*相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普光村张家桥20号

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0039913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住宅

109.29/181.99

不动产灭失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9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