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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NHZF20250715001)

发布日期:2025-07-15 17:29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302579、030258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抵押权

330402004010GB00160F00020005、330402004010GB00160F00020020、330402004010GB00160F00020037

嘉兴市穆湖花园C组团光明苑2幢502室及车库、汽车库一间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