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秀洲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XZYS20250717002)

发布日期:2025-07-17 16:12    浏览次数:

姚伊因保管不善,将嘉土国用(2004)第153644号、00118797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伊

2025年7月17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