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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NHZF20250725001)

发布日期:2025-07-25 17:46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7)嘉南不动产证明第0003439号

贾*石

抵押权

330402011022GB00943F00090058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春风里9幢1504室


2

0003007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

抵押权

330402007023GB00030F00020066

嘉兴市嘉洲世贸中心2幢314室


3

00030345,00030346

陈*波,陈*容

预告

330402007023GB00030F00020066

嘉兴市嘉洲世贸中心2幢314室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5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