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XZYS20250707005)
陈云洲因保管不善,将00752750、嘉秀洲国用(2015)第468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云洲
2025年7月7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