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FQZF20250708001)

发布日期:2025-07-08 18:06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嘉郊集用(2008)字第120104006号

陈*良

土地/房屋

凤桥镇联丰村4组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78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