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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JKZF20250910034

发布日期:2025-09-10 16:16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嘉秀不动产证明第0007506号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

330401009018GB00326F00340028

330401009018GB00326F00340009

嘉兴市金穗月亮湾34幢302室及车库302C


公告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