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NHZF20250904001)

发布日期:2025-09-04 17:37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1)嘉南不动产权第0000195号

张*

土地/房屋

330401011008GB00124F00140004、330401011008GB00124F00140020

嘉兴市阳光小区14幢复式501室及车库501C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4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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