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NHZF20250904001)
发布日期:2025-09-04 17:37 浏览次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1)嘉南不动产权第0000195号 | 张* | 土地/房屋 | 330401011008GB00124F00140004、330401011008GB00124F00140020 | 嘉兴市阳光小区14幢复式501室及车库501C |
登记机构: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4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