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XZYS20250905001)
芦雅琴因保管不善,将007318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芦雅琴
2025年9月5日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