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市委、市政府共同签发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压实林长责任 强化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的令》,就今年林业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总林长令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主体责任,纵深推进林长制落地见效,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全面提升林长履职效能
对标“十五五”期间林业关键性指标,分解落实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聚焦所在区域的重点问题、重大项目和重要改革任务,灵活运用发布总林长令、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巡林督导等形式,推动破解难点堵点问题。夯实林业站、护林员两大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护林员体系建设到位率,强化基层林业站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深化林长制成员单位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健全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
二、科学实施国土绿化美化
紧扣省市碳双控考核要求,统筹推进森林扩面提质,稳定森林覆盖率,持续提升森林蓄积量,优化森林生态景观。年内确保完成造林更新280亩以上、森林质量提升(包括美丽林相)3680亩以上,实现森林蓄积量增长6万立方米以上。科学评估森林生态系统增汇潜力,制定出台嘉兴市林业碳汇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协同平湖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固碳增汇能力提升专项研究,探索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打好互花米草防治持久战,组织做好跟踪监测和长效管护,系统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三、统筹优化资源保护保障
持续推进“一张图”统筹耕林园草空间治理改革,协同编制耕林园保护利用空间专项规划,合理划定林地总量和后备林地空间。统筹开展林地、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地年度监测和综合执法监管,一体推进疑似变化图斑核查处置。深化实施林地占补平衡,规范补充林地建设管理,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联合审批,年内争取落实林地定额100公顷以上。深化公益林天然林“人、地、图、钱”闭环管理,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严格执行负面清单管控,规范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
四、持续加强鸟类保护监管
深入实施全省鸟类保护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清风行动2026”等,强化常态巡护巡查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链条严打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构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防线。指导推进嘉善县、海宁市保护鸟类护农护渔试点工作,推进“防鸟变伤鸟”问题治理,探索建立鸟类致害补偿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持续开展秋季猛禽迁徙监测,组织实施外来物种专项调查。精准开展普法宣传,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知法守法、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
五、坚决筑牢灾害防控底线
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属地责任和林长负责制,紧盯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推进人机协作、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管控,排查整治森林防灭火风险隐患。组织实施“林电共安”三年行动计划,储备一批森林防灭火物资,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7‰以内。常态化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组织实施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提升精准防控能力。强化美国白蛾预警,持续巩固防治成效。强化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严防林业有害生物人为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