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嘉兴电厂一期工程立体分层设权等变更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4 10:5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4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53号,电话:0573-82799315,邮编:3140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电话:0573-85825592,邮编:3142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4日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调整(公顷)

立体分层设权

用海期限

备注

浙江嘉兴电厂一期工程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嘉兴港独山港区六里湾海域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

码头:透水构筑物;

1.8

1.8513

用海空间层为水面,高程范围为设计底高程7.732m至设计顶高程8.322m

16

申请用海面积由21.89公顷调整为19.5854公顷

港池:港池、蓄水等

13.5

11.3578

用海空间层为水面,高程范围为平均海平面至港池设计使用高程

排水口:取、排水口

2.76

2.5534

用海空间层为水体,用海确权层高程范围为现状海床高程至平均海平面

取水口:取、排水口

3.05

3.0465

用海空间层为水体,用海确权层高程范围为现状海床高程至平均海平面

取水管道:海底电缆管道

0.78

0.7764

用海空间层为底土层,高程范围为下缘高程-21.4m至设计高程-7.2m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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