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海塘安澜工程(白沙湾至水口段海塘)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4 16:1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4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53号,联系电话:0573-82799315,邮编:3140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联系电话:0573-85825592,邮编:314200。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备注

平湖市海塘安澜工程(白沙湾至水口段海塘

平湖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位于平湖市独山港区,为现有海塘原址提标加固;工程堤轴线西起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海塘,东至白沙湾治江围堤延伸段海塘,总长约9.45km

特殊用海/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43.6411公顷

40年

海塘安澜提升工程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4日

平湖市海塘安澜工程(白沙湾至水口段海塘)海域位置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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