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海塘安澜工程(白沙湾至水口段海塘)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4 16:12 浏览次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4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53号,联系电话:0573-82799315,邮编:3140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联系电话:0573-85825592,邮编:314200。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备注 |
平湖市海塘安澜工程(白沙湾至水口段海塘) | 平湖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位于平湖市独山港区,为现有海塘原址提标加固;工程堤轴线西起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海塘,东至白沙湾治江围堤延伸段海塘,总长约9.45km | 特殊用海/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 非透水构筑物 | 43.6411公顷 | 40年 | 海塘安澜提升工程 |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4日
平湖市海塘安澜工程(白沙湾至水口段海塘)海域位置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