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XFYS20260708002)

发布日期:2026-07-08 17:42    浏览次数:

顾进先(户)因保管不善,将浙(2018)嘉南不动产权第002494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顾进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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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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